成果推廣計劃包括兩方面:一是申請列人推廣計劃指南項目,二是申請列入“年度推廣計劃”。
申請列入推廣計劃指南項目
(一)列入指南項目的條件
1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技術先進,對行業技術進步有導向和促進作用,對國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;
2、技術成熟、適用,在一定范圍內推廣應用,證明經濟、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;
3、覆蓋面廣,輻射力強,能跨行業、跨地區應用。
(二)申報材料
1、《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項目申報書》;
2、申報項目的《科技成果鑒定證書》,或其他相應的評價材料(如評估報告、專利證書、法定的專門機構出具的審查報告或證明、測試分析報告等);
3、已實施單位出具的應用情況報告;
4、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具備的其他文件(如各類許可證、準產證及有關必須取得的證書等)。
(三)申報程序
申請立項的單位將上述材料(一式13份)報區科技局審查,再經市科技局審查后報省科技廳、國家科技部。
經審查通過的項目,國家科學技術部將給該技術的持有單位頒發有效期為五年的《國家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劃技術依托單位證書》。
申請列入年度推廣計劃
國家科學技術部根據有關規定和指南項目實施單位的申請,審查、制定國家級“年度推廣計劃”;省科技廳根據本省的實際情況,每年制定并組織實施本省的“年度推廣計劃”。
一、申請列人“年度推廣計劃”項目的單位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
1、有較高的吸收新技術的積極性、管理水平和較強的技術力量;
2、具有消化、吸收技術的生產基礎設施,能源及原材料有保證;
3、具有占項目總投資額30%以上的自籌資金、企業資產負債率原則上不大于70%,企業信譽等級應在BBB級以上,具有符合規定條件的貸款保證人、貸款抵押物或質物,能按期還本付息。
二、申報材料
1、《科技開發貸款項目申請表》;
2、按照《科技開發貸款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》要求編寫的可行性研究報告;
3、蓋有單位財務公章的上年末、上月末(或上季末)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;
4、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;
5、生產經營許可證,涉及行業管理規定的項目應有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和證明;
6、項目鑒定證書、檢測報告、專利證書;
7、項目獲獎證書;
8、訂貨合同或意向書;
9、單位信譽等級評定證明;
10、有關技術轉讓,應提供合同復印件。
三、申報程序
申請單位將上述材料(一式6份)報區科技局審查,再經市科技局審查后報省科技廳和國家科學技術部。
四、申報時間
按上級科技管理部門下發申報通知辦理。 |